关于2013年双学位和辅修专业招生及有关事项的通知
根据《南昌大学全日制本科生修读双学位、辅修专业管理办法》规定,经学院申请,学校审核,我校 2013年拟开设新闻学等25个双学位专业、英语等22个辅修专业,现将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双学位
(一)、开设双学位单位及专业
序号 |
开设单位 |
招生专业 |
授予学位类别 |
1 |
人文学院 |
新闻学 |
文学 |
2 |
人文学院 |
广告学 |
文学 |
3 |
外国语学院 |
英语 |
文学 |
4 |
外国语学院 |
日语 |
文学 |
5 |
外国语学院 |
德语 |
文学 |
6 |
外国语学院 |
法语 |
文学 |
7 |
外国语学院 |
西班牙语(只招2012级学生) |
文学 |
8 |
法学院 |
法学 |
法学 |
9 |
公共管理学院 |
行政管理 |
管理学 |
10 |
公共管理学院 |
公共事业管理 |
管理学 |
11 |
公共管理学院 |
公共关系学 |
管理学 |
12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经济学 |
经济学 |
13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国际经济与贸易 |
经济学 |
14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金融学 |
经济学 |
15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工业工程 |
管理学 |
16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工商管理 |
管理学 |
17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市场营销 |
管理学 |
18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会计学 |
管理学 |
19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财务管理 |
管理学 |
20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旅游管理 |
管理学 |
21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物流管理 |
管理学 |
22 |
机电工程学院 |
车辆工程 |
工学 |
23 |
信息工程学院 |
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|
工学 |
24 |
教育学院 |
应用心理学 |
理学 |
25 |
教育学院 |
教育学 |
教育学 |
(二)、招生及注意事项:
1、招生须知
报名资格:校本部、科技学院、共青学院在校本科生
报名时间:6月1日至6月25日
报名地点:各开办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指定地点
报名手续:填写“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、辅修专业申请表”(见附件)一式二份,并加盖学院公章
收费标准:报名费10元,书费自理
修读文科(文、史、哲)每学年学费3500元
修读文科(经、管、法、外)每学年学费3800元
修读理工科(I)每学年学费4000元
修读理工科(II)每学年学费4200元
上课时间:开学第二周(含)后的晚上或双休日
2、注意事项
(1)学生修读双学位,需选修主修专业所在学科门类以外的其他专业学士学位(学科门类划分以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(2012年)》为准),否则不能颁发双学位。如:行政管理专业学生,授管理学学士,就不能修读同授管理学学士的财务管理、会计学等专业的双学位。
(2)各开办学院9月10日前须将双学位学费交财务处,并将学生名单、申请表及财务处收据(复印件)交教务处。
(三)学制和教学形式:
双学位学制两年,修满60左右学分(以各专业双学位培养方案为准)。教学形式采取单独开班、随堂听课选修、网络辅助授课等形式,选修达到15人的专业,单独开班。
(四)享受待遇:
学生修完所修双学位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,颁发南昌大学双学位证书,并在毕业证书上加注“修读***第二专业”。
二、辅修专业
(一)开设辅修专业单位及专业
序号 |
开设单位 |
招生辅修专业 |
1 |
外国语学院 |
英语、日语、德语、法语、西班牙语、俄语 |
2 |
公共管理学院 |
行政管理、公共事业管理、公共关系学 |
3 |
马克思主义学院 |
经济法(律师方向) |
4 |
经济与管理学院 |
经济学、国际经济与国际贸易、金融学、工业工程、工商管理、市场营销、会计学、财务管理、旅游管理、物流管理 |
5 |
教育学院 |
应用心理学、教育学 |
(二)招生及注意事项:
1、招生须知
报名资格:校本部、科技学院、共青学院在校本科生
报名时间:6月1日至6月25日
报名地点:各开办学院教务办公室或指定地点
报名手续:填写“南昌大学本科生修读双学位、辅修专业申请表”(见附件)一式二份,并加盖学院公章
收费标准:报名费10元,学费3500元,书费自理
上课时间:开学第二周正式上课,晚上或双休日
2、注意事项
各开办学院9月10日前须将辅修专业学费交财务处,并将学生名单、申请表及财务处收据(复印件)交教务处。
(三)享受待遇:
学生修完各辅修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且成绩合格,颁发南昌大学辅修专业证书,并在毕业证书上加注“辅修**专业”。
教 务 处
2013年5月6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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